|
|
县法院执结民间借贷纠纷等五案
|
时间:2016-08-01 16:44:04 来源: |
本网讯 7月15日下午,申请执行人赵某某冒着酷暑给县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上书“秉公办案一心为民、清正廉洁两袖清风”,并代表5名申请人感谢人民法院不辞辛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赵某某等申请执行某中药公司、刘某某、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等五案,涉案标的金额达500多万元。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依职权控制了各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车辆、厂房、土地等财产,并将易于处置的财产变现后支付申请人,但因厂房、土地性质特殊,变现困难,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鉴于司法处置被执行人公司固定资产障碍多,时间跨度大,经过多次研究,执行局决定改变思路。通过院领导主动向县解决“执行难”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后,了解到该公司土地位于县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经协调,相关部门将该公司土地纳入近期征收规划。经过多轮协商,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由被执行人和开发区协商征收补偿,所得征收补偿款优先支付申请执行人。
在县解决“执行难”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刘杰、执行局长何鲲先后十余次带领执行法官到国土部门、经开区、欣诚公司等单位协调相关事宜。为解决征收补偿费用分歧提出建议意见,想方设法促成被执行人和拆迁单位达成补偿协议,约定由欣诚公司支付被执行人补偿款1600余万。2016年6月底,某中药公司完成搬迁。执行法官依法向欣诚公司发出执行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划拨了被执行人补偿款580余万。目前,执行法官已完成相关流程,并将案款全部支付各申请人,五案全部顺利执行毕。(白勇 记者 贾明高)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