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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首例违法排污责任人被拘留
我县首例违法排污责任人被拘留
时间:2017-01-12 09:33:48  来源:

  本网讯 县食品有限公司大于食品站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向涪江排放水污染物,拒不执行环保部门下达的停止排污决定,1月10日,该食品站责任人罗某被射洪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该案是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县首例因违法排污被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
  据了解,2016年11月10日,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食品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食品站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随后县环境保护局向该食品站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食品站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去年11月28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食品站进行检查,发现该食品站仍未改正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进行了调查取证。去年12月26日,县环境保护局将该案件移送县公安局,1月10日,县公安局经调查取证,依法作出对该食品站责任人罗某处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谢洋记者贾明高)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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