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县法院民二庭法官打破传统办案方式,首次利用互联网视频远程开庭审案,并当庭结案。
1月下旬,县法院受理了原告四川射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赵某某、胥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调查,被告赵某某早已外出,被告胥某某与赵某某借款后已离异,不愿到法院参与诉讼。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就可以处理,但因二被告不愿露面,使得不能直接送达或邮寄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致使案件无法快捷办理。难道只能公告送达和传唤?这样的话,耗时三个月,既增加当事人支付公告费的负担,又浪费司法资源。
有没有既程序合法又简单便捷的处理方式?桌上的手机响了,刘绍松法官眼前一亮,马上给书记员何冰军一番交待。书记员何冰军立即行动起来,通过多方搜索和联系迅速获得二被告当前使用的手机号码,于是主动与被告赵某某、胥某某手机联络,微信添加好友,约定视频开庭时间。2月24日上午9时50分,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准时到庭,三方面前各放置一台手提电脑,运用电脑和手机,及时与两千公里之外的被告赵某某和近在射洪县城某处的被告胥某某建立起微信群聊视频。10时整,随着法官刘绍松一声“现在开庭”,一场别开生面的视频庭审便开始了。法官、原告与被告虽远在天涯却近在咫尺,仍然面对面参加庭审活动。10时30分,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原告、被告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法官当庭确认调解协议后宣布闭庭,二被告继续运用视频核对庭审笔录,庭审活动顺利结束。
该案是射洪法院20017年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以来,办案法官首次借助新审判大楼建立的便捷无线网络,把笔记本电脑、手机作为现代化办案工具,利用微信的群聊和视频通讯功能,在互联网上视频开庭审案,并调解高效结案。(记者 贾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