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射洪市委宣传部主管 射洪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地址:射洪市滨江路北段1号景观楼 全媒体集群:微播射洪、掌上射洪、射洪发布
国务院信息 | 省政府信息 | 重点专题 | 魅力射洪 | 微视射洪 | 网络问政 | 权威发布 | 遗失声明/公告 | 政务微博 | 射洪市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走射洪 > 射洪法治
 
县人民法院干警“白+黑”忙执行
时间:2017-04-05 16:03:40  来源:

  近日,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唐某某与高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放弃休息时间,从下午五时一直执行到凌晨十二时许,经过长达八个多小时的奋战,执行任务顺利完成,纠纷最终得以化解。
  获取线索 立即寻找被执行人
  下午五点,在外执行任务的袁华林庭长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里急促的说道:“袁法官,我是申请人唐某某,被执行人高某某现在正在家里,你们快来抓人啊……”获取被执行人线索后,袁庭长立及组织执行中队警员驱车前往潼射镇寻找被执行人。
  执行受阻 “老赖”母亲百般阻挠
  到达被执行人住所后,执行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高某某,本以为可以顺利将其传唤至法院,但受到了其母亲的百般阻扰。看到法院工作人员后,其母情绪异常激动,对执行干警破口大骂,撒泼打滚,哭天抢地,甚至紧紧拽住执行干警,公然妨碍执行,引得众人围观,场面一度失控。
  倾力协调 失控场面恢复平静
  晚上八点过,得知“老赖”母亲妨碍执行的消息后,为了避免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副院长刘杰、执行局局长何鲲立马前往执行现场,并召集当地派出所、乡镇干部参与协调工作,经过多方长达数小时的释法明理、耐心劝说,被执行人母亲最终意识到自己妨碍执行的错误行为,失控场面恢复了平静。
  执行威慑 迫使“老赖”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高某某被传唤至法院后,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并在深夜将其送往拘留所。在司法拘留的威慑及拘留所工作人员的积极说服教育下,拘留后的第二天,高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认错书并与申请人唐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最终通过其亲属将本案标的款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詹熠全媒体记者贾明高)
 

  编辑:李晓玲
全媒体资讯
新闻导航  
·时政要闻
·社会新闻
·乡镇动态
·部门动态
·权威发布
政务微信、微博  
网民互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站内搜索

射洪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shrmjb@qq.com 举报电话:0825-6197001
地址:射洪市滨江路北段1号景观楼 邮编:629200 电话:0825-6197001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证:川新备14-080015 蜀ICP备2021004273号 川公网安备 51092202000126号  技术支持:遂宁新闻网
市县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联系电话:0825-2988759 0825-6836262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举报app下载 未成年人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