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射洪县委、县政府关于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任务分工相关通知精神,7月11日下午,射洪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城投公司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车管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协调会,会议由县公安局政委王智斌主持。
会上,针对交通管理秩序的整治内容,王智斌政委首先进行了逐项分解,一是针对群众提出的部分道路交通标识标牌、红绿灯、摄像头等设施不齐的问题,要求交警部门要迅速排查出标识标牌和需要安装红绿灯的地方,同时要尽快落实安防设施建设的问题;二是针对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和酒驾、醉驾时有发生的问题,建议学习借鉴市上城市整治方案的经验,进一步优化《射洪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请政府办尽快审核,以政府名义发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整治;三是针对占道停车现象严重的问题,要求严格对乱停乱放的查处,并建议相关部门合理规划,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置循环通行或单项限行,新施划停车线,满足广大群众停车需求。
随后,交警大队大队长黄维军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针对群众反映的城市交通问题,提出了初步的解决方案,并责成大队分管城区副大队长牵头,联系住建、城投公司和城市执法局对县城区的标志、标线、停车位进行联合排查,加大对酒驾、醉驾、占道停车、占道经营及占道流动摊点的查处,进一步净化城区交通环境。接着,住建局、城市执法局、城投公司参会人员也根据各自部门的职能,就如何进一步改善和强化城区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性地措施,还提出了初步整改方案。
最后,王智斌政委强调:一是迅速行动起来。各单位要针对自己部门的职能职责,迅速行动起来,争取半个月时间要把标识、标牌、标线、红绿灯进行排查,拿出规划,各自形成整改方案;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住建、城市执法和城投公司要在发挥各自主观能动性的条件下,全力配合公安交警开展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全力打击酒驾、醉驾、占道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做好痕迹管理。各单位要明确痕迹管理的重要性,要确立联络员,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由交警大队每周上报给县局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统一上报县整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