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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三名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受限
时间:2017-09-04 16:22:55  来源: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迫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县法院执行局长何鲲带领执行中队长向射洪外国语学校送达三份协助执行通知书和限制消费令,要求该校不得接受被执行人杨某某、魏某某、邓某某的子女在此就读,并协助法院依法执行案件。
  据了解,县法院受理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涉及杨某某、魏某某、邓某某等人。经多次敦促,三人均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经多方查控,仍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财产。其中,邓某某在前期被司法拘留后,仍不履行义务。不久前,执行干警经过大量走访调查,查控到该三名被执行人子女在射洪外国语学校就读线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对被执行人杨某某、魏某某、邓某某限制高消费的决定。
  在向四川省射洪外国语学校送达协助执行文书时,何局长耐心解答协助方的疑惑,释明相关法律政策,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具有协助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义务,得到了学校的认同和配合。
  据悉,射洪外国语学校是一所由个人投资兴建的私立学校,包含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学部。因其条件优越,故而收费比公立学校及周边其他私立学校高出几倍,这也使得很多家境相对一般的家庭对之望而却步,但被执行人却送其子女在此就读,充分表明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能力。
  据此,县法院遂做出上述决定。(梁勇全媒体记者贾明高)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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