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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交付厂房 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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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12 18:07:46 来源: |
本网讯 12月7日上午,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何鲲带领干警12人对赤诚三农种业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强制搬离交付。
被执行人赤诚三农种业有限公司因无力偿还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现四川射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物权债务,县法院对其名下位于大榆镇张家口村的办公房、仓库、生产仓库及位于大榆镇张家口村4、5、8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拍卖。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拒绝交付厂房钥匙。
由于赤诚三农种业有限公司所欠债务较多,涉及多个债权人,交付现场围堵了众多人员。为了避免引起群体性事件,在强制交付过程中,何鲲局长对在场的其他债权人(案外人)宣读了相关法律文书,讲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对拍卖上述厂房所得款项在500万元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范围具有优先受偿权,其他债权人可通过合法途径要求主张权利,但不得妨害执行,不得毁损抵债财物,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交付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执行现场秩序良好,执行团队分工有序,制作现场交付笔录,并向厂房买受人讲述相关注意事项。厂房当场实际交付,有效维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金晓秋全媒体记者贾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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