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感谢射洪法院,感谢执行局同志不辞辛劳的付出,为我行执行到位了1000万元的借款……”近日,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洪支行行长夏洪武握着县法院执行局何鲲局长的手说道。
据了解,该案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1000万余元,被执行人四川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在遂宁银行射洪支行借款900万元,并提供了其厂房土地作为担保, 2014年12月偿还150万元后就再也没有向遂宁银行射洪支行偿还本金及利息。因本案标的额较高,关系到地方金融稳定,院党组对此案高度重视。
本案执行法官何鲲带领执行团队,积极探寻执行方法,经过研究决定只有对被执行人在银行提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变卖等方式变价,用于偿还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借款,只要土地卖出去了此案就能执行完毕。但是由于土地所有权人在价格上存在异议,经过调解仍不让步,该宗土地一直未能变现,导致此案暂时搁置。
“久旱逢甘露”。因我县将加快河东新区的开发建设,申请执行人得知县政府有意回购此宗土地,并将此消息告诉了县法院执行局。何鲲得知此消息后多次到县政府进行沟通协调,也不断做被执行人的工作使其在价格上有所让步,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在2017年县欣诚公司与被执行人达成回购协议,在今年3月19日将购买款1000万元汇入了射洪法院案款专用账户。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县法院将执行案款转给了遂宁银行射洪县支行。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洪支行夏洪武行长送来了这面“秉公执法助金融稳定,廉洁勤政保社会和谐”的锦旗,以表示对县法院执行局的感谢。
据悉,这是县法院执行局今年以来单案执行到位标的额最高的案件,也是首次采用政府回购土地的执行方式使被执行人财产变现。(师延兴 全媒体记者 贾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