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快,青岗法庭又要开巡回审判了,好多人都去了!”
“这次又是在哪哈嘛?”
“就在三溪口村,一周前就贴了公告的,路边边上就看得到的,听说这次的人还有点多哩。”
3月30日,青岗人民法庭在三溪口村巡回审理13件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这13件案件的被告均为三溪口村的王某,王某因在南充市承包工程,就召集了大量的同村人到南充务工,期间工钱均结算完毕,但有一个多月的工资,王某却迟迟未给工人结清。当13名农民工朋友到青岗法庭起诉立案的时候,手上唯一的证据就是一份工资表,每个人对下欠的金额进行了签字确认。考虑到农民工挣钱不容易,证据收集也不容易,只有被告到庭予以认可或者书面予以认可,民工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当即,胥勋成庭长就与被告王某进行了联系,并迅速向其送达了法律文书副本。考虑到民工外出时间,胥勋成就将开庭时间定在了举证期满后,从立案到开庭只用了19天。期间,为了避免被告“溜号”,胥勋成不是通过电话与被告联系,就是通过微信给被告做思想工作,终于在3月30日开庭这天,被告王某如期到庭应诉。
庭审过程中,被告王某对13名原告提供的工资表予以认可,表示确实下欠13名原告不等金额的工资,但现在暂时没有钱支付。在胥勋成主持下,经过双方当事人沟通,被告王某承诺在年终前将工资支付完毕。最终,这13起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
“我们也理解老板,只是我们这么多人,手上又没得个正规手续,连欠条都没得,万一老板不认账囊么办?现在就好了,有了法院这份调解书,老板怎么都跑不脱。从我们立案到结束,20天的时间都没有用到就解决好了。我现在是可以放心的出去打工了”。庭审过后,原告张某某兴奋的向周边的群众述说着。
“农村地区在外务工的朋友较多,大家都应培养这样一种基本的法律意识,就是大家工资没有拿到手的时候,一定要让老板出具一份欠条并签字按印,就算是适用很普遍的工资表,也要让老板签字,并注明认可下欠的金额……”。看到这样的调解结果,围观群众纷纷赞扬,这种互谅互让的调解方式其实也是大多群众的处事方式,对这样的结果大家也很容易接受。趁着这样的机会,胥庭长也在现场进行了一场普法宣讲。(魏菊华 全媒体记者 贾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