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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森林公安局开展“守护绿川2号行动”
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者被处罚万余元
时间:2018-04-11 16:22:34  来源:
        本网讯  近日,射洪森林公安局接县林业局案件线索移交:仁和镇应真庙村和水头寨村交界处山坡有人占用林地,请求查处。接线索后,射洪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指派民警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在现场拦获了正在采土、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蒋某。
        自“守护绿川2号行动”开展以来,射洪县森林公安局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并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守护绿川行动。
        经查,仁和镇人蒋某从2017年6月起至今,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在仁和镇应真庙村和水头寨村交界处林地上采土制砖,经鉴定占用公益林林地面积0.295亩(196.7平方米),占用商品林林地面积1.435亩(956.7平方米)。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给予蒋某以下行政处罚:责令限期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恢复原状;处罚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计11534元的罚款。(刘捷 全媒体记者 罗明金)
  编辑:袁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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