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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与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签订友好法院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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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6 10:34:46 来源: |
本网讯 4月11日上午,县人民法院与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正式缔结为友好法院。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清明与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英签订《友好法院合作框架协议书》,两地法院将在人才培养、技术合作等方面加强沟通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王英长一行先后参观了参观了射洪法院大榆法庭“三型三化”建设、导诉大厅、法警备勤室、立案大厅、科技法庭、集中扫描中心等,并对县法院特色法庭建设、诉讼服务便民利民措施、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座谈会上,双方法院互相介绍了法院建设和发展概况,并就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据悉,双方法院签订的《友好法院合作框架协议书》确立了联谊互访、司法协助、学术交流、技术合作、信息共享、对口联络、人才培养七个方面的机制。建立友好法院,意味着两地法院审判交流及司法协助将形成常态化,为法院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增添新活力,更好的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全媒体记者贾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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