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洪城风暴”执行攻坚行动启动后,根据统一部署,射洪法院执行庭林兵庭长立即带领10余名干警赶赴洋溪镇,在镇政府、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多方协助,并在县检察院、廉政监督员、媒体记者的监督下,对被执行人张某自行在其所有的房屋上搭建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林庭长,我不用再给你打电话了,我也不会说话,总之谢谢你们。”申请执行人李某连声感谢林兵庭长。原来,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系街道邻居,张某购买了位于洋溪镇现经营茶馆的门面房,并先后在门面房后的公共通道上进行了搭建,形成了一个可以烧水、做饭、摆放东西的房屋,这既是违章搭建,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由张某将搭建的房屋自行拆除,但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判决,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初,林兵庭长到洋溪查看了现场,和张某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向其释法明理,要求张某限期内自行拆除违建,但张某至今未自行拆除。
执行大会战行动开始后,县法院制订详细的强制拆除执行方案,派执行干警立即赶到现场,首先出示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在派出所民警协助下,先行劝离在茶楼里喝茶打牌的群众,并在执行现场周围拉起警戒线,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同时组织人员将违建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搬至茶馆内。鉴于被执行人情绪激动,为防止被执行人及其妻子可能产生过激行为,林兵庭长指令对被执行人张某及其妻子进行控制,并带至洋溪人民法庭,继续对二人进行法律释明,要求其配合工作。
一切准备就绪,在向指挥中心汇报现场工作并得到可以进行拆除的命令后,林兵庭长现场指令在场工人对违章建筑立即进行强制拆除。经过整整4个小时,该违章建筑被全部拆除完毕,整个执行行动没有冲击现场、阻扰拆除的行为发生,该次执行行动圆满结束。申请执行人李某和旁观的群众对射洪法院的强制执行工作表示认可。拆除行动后,林兵庭长没有立即离开现场,而是和被执行人张某再次交心谈心,最终,张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积极支付了拆除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执行费、申请人垫付的受理费。(全媒体记者 贾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