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以创新信息化、标准化两化互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以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效果为目的,认真统筹谋划、精心部署实施,通过“两突出”“三明确”“四到位”,探索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
据了解,该局将“轻刑快办”工作机制的建立,纳入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内容,并多次邀请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的分管负责人参加“轻刑快办”联席会、工作推进会,联合制定印发了《射洪县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规定(试行)》,对“轻刑快办”的各个实施细节进行了明确,为各部门在具体操作层面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以“把握‘两突出’、强化‘三明确’、落实‘四到位’”为要点,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刑事诉讼质量的前提下,形成缩短诉讼期限、提升诉讼效率的“轻刑快办”创新工作机制。制定了《射洪县公安局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规定(试行)》,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见实效。
县公安局从今年3月启用“轻刑快办”机制以来,对适用快办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均在10日内完成了对案件的侦查、审核,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创造了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到法院判决最快仅用4.5天时间的记录,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受到法检两院、基层民警和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王菊 全媒体记者 贾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