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射洪市委宣传部主管 射洪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地址:射洪市滨江路北段1号景观楼 全媒体集群:微播射洪、掌上射洪、射洪发布
国务院信息 | 省政府信息 | 重点专题 | 魅力射洪 | 微视射洪 | 网络问政 | 权威发布 | 遗失声明/公告 | 政务微博 | 射洪市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走射洪 > 射洪法治
 
县法院深化诉源治理 让矛盾纠纷化解于立案前
时间:2018-11-06 17:02:41  来源:

W020181106400600907276.jpg


        本网讯 近年来,县法院主动将司法置于社会治理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下,提出深化“诉源治理”改革,构建起党政主导、非诉为主、诉非衔接、专业审判为基本框架的“三化融合,四位一体”诉源治理模式,做到纠纷快速化解,矛盾多级分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90后小夫妻大打出手,庭前调解化纠纷
        10月24日,县法院沱牌法庭收到四川君易律师事务所张律师用微信的方式提交的一份离婚案件诉讼材料,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据查,当事人谢某(女)与罗某二人均系“90后”,双方经人介绍认识后于今年2月登记结婚,双方未生育子女。共同生活中,二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今年10月18日,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抓扯过程中,罗某将谢某脸部和眼睛打伤。一气之下谢某将罗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沱牌法庭张扬法官考虑到本案当事人均是“90后”的年轻人,且性格较为冲动。立即立案审理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的矛盾,加大双方的心理负担。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实际化解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沱牌法庭在立案审查期限内积极主持当事人庭前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于10月30日达成协议并自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古稀老人闹离婚,诉前调解消矛盾
        10月31日,太乙法庭接待了两位已经年逾古稀的老人,他们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到了这个年纪还起诉离婚,究竟是为什么呢?原来家住太乙镇的刘某(男,75岁)与张某(女,71岁)均系再婚,双方已经结婚9年。近年来,双方因性格不合,感情逐渐破裂,二人均有离婚的想法,但有一点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那就是买养老保险的费用问题。两位老人到法庭后,请求法院依法裁决。负责太乙法庭日常事务的姚亮法官跟老人认真交流后,认为两位老人虽然在一起生活多年,但双方均认为感情破裂,对离婚均无异议,双方有调解协商的可能。经过姚亮法官的明理释法,耐心劝解,两位老人各退一步,达成了一致意见,自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患病父亲无人照料,两个儿子被诉法院
        家住东岳乡的胡某长期患有精神疾病,曾有持刀伤人之举动,现正在县精神病医院接受看管治疗。胡某多年前已经离异,虽有二子已长大成人,但均不愿担当监护人之责,远走外地对父亲不闻不问。胡某长期住院治疗,现已欠下医疗费、护理费等两万多元未能解决。因胡某的两个儿子至今无法联系,其所在村民委员会无奈之下,代理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两个儿子承担赡养义务。复兴法庭接收此案材料后,详细了解有关情况,认为胡某的两个儿子现在躲避义务下落不明,即使依法作出判决也不能做到“案结事了”,不能解决胡某无人照料的根本问题。遂决定先开展诉前调解,综合各方力量力图将矛盾化解在法庭之外。
        10月29日上午,复兴法庭任帅法官和天仙法庭李冠臣法官驱车前往东岳乡,与当地党政领导、派出所、法律服务所负责同志以及胡某所在村村干部一道就本案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形成初步意见:一方面通过胡某的前妻联系之子,告知其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否则将涉嫌遗弃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其子15天的期限);另一方面由乡党委政府与精神病医院进行协调对胡某的医疗费问题暂缓处理,并尽量在政策上予以倾斜考虑。(全媒体记者 贾明高)

  编辑:袁田
全媒体资讯
新闻导航  
·时政要闻
·社会新闻
·乡镇动态
·部门动态
·权威发布
政务微信、微博  
网民互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站内搜索

射洪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shrmjb@qq.com 举报电话:0825-6197001
地址:射洪市滨江路北段1号景观楼 邮编:629200 电话:0825-6197001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证:川新备14-080015 蜀ICP备2021004273号 川公网安备 51092202000126号  技术支持:遂宁新闻网
市县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联系电话:0825-2988759 0825-6836262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举报app下载 未成年人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