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射洪市委宣传部主管 射洪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地址:射洪市滨江路北段1号景观楼 全媒体集群:微播射洪、掌上射洪、射洪发布
国务院信息 | 省政府信息 | 重点专题 | 魅力射洪 | 微视射洪 | 网络问政 | 权威发布 | 遗失声明/公告 | 政务微博 | 射洪市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走射洪 > 射洪法治
 
老板欠农民工工资3年 法院为其成功讨薪
时间:2019-01-21 15:28:41  来源:

  本网讯 “林法官,我来把和王某那个案子的钱给了……”近日,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林兵接到被执行人李某打来的电话。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王某前来领取工资。王某拿着工钱高兴得合不拢嘴。至此, 县人民法院2019年第一个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据了解,2015年,王某在李某所承包的位于新疆昌吉市的工地务工。2016年1月,经双方结算,李某欠王某工资3.6万元,双方写下欠条,并约定于2016年12月20日之前李某付清欠款。2017年2月,李某向王某支付工资7000元后,承诺2017年底前付清剩余工钱。但直到2018年2月,李某始终未支付王某剩余工资,王某遂将李某起诉至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王某劳务工资2.9万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和法官助理多次联系李某,要求其履行义务未果。经核查,李某名下只发现小汽车1辆,但车在新疆无法控制。于是,县人民法院对李某采取了限制消费和纳入失信惩戒措施。

  1月4日,执行法官接到举报称,李某就在家里,名下车辆也有下落。随即,执行干警立即赶到仁和镇李某家里强制执行。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的车辆扣押回法院。1月8日中午,被执行人李某带着2.9万元案款到法院履行案款。(全媒体记者贾明高)

  编辑:李晓玲
全媒体资讯
新闻导航  
·时政要闻
·社会新闻
·乡镇动态
·部门动态
·权威发布
政务微信、微博  
网民互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站内搜索

射洪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shrmjb@qq.com 举报电话:0825-6197001
地址:射洪市滨江路北段1号景观楼 邮编:629200 电话:0825-6197001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证:川新备14-080015 蜀ICP备2021004273号 川公网安备 51092202000126号  技术支持:遂宁新闻网
市县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联系电话:0825-2988759 0825-6836262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举报app下载 未成年人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