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县法院将“枫桥经验”与本土化“诉源治理”机制相融合,协调多部门以诉前调解方式化解一起涉及数百村民权益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避免了当事人双方矛盾的进一步升级,诉源治理实质化效果明显。
今年3月,瞿河乡某村民委员会向县法院第一派出法庭团队求助,诉称射洪某农业公司与高某甲、高某乙租赁了村上262亩土地,但拖欠2017年、2018年的土地租金40余万元未付,村委会要求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让对方支付欠付的租金。
第一法庭团队负责人张扬法官得知此情况后,立即深入了解具体情况,考虑到射洪某农业公司与高某甲、高某乙已将租赁的土地用于水产养殖,高某甲(射洪某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身患重病卧病在床,高某乙因交通事故骨折卧床休养。而262亩土地的租赁问题又涉及该村数百村民的切身利益,该案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容易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为了从根本上圆满化解双方的纠纷,张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瞿河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村干部沟通协调,力争形成合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在当地党委政府主导,法庭全力配合下,多方共同参与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矛盾纠纷未进入诉讼就快速化解。(詹熠 全媒体记者 贾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