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救命的钱啊,你们真的是雪中送炭啊,感谢法官为我执行到位案款,太感谢你们了,谢谢,谢谢…”
6月15日,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罗彪将6.8万元现金送到正在住院治疗的罗某某手中,经家属清点后写下收条并签字,罗某某收到案款后热泪盈眶。
2013年10月罗某某与李某某达成合伙协议,投资经营药品生意,投资金和经营所得一直由李某某负责管理,后双方因为经营所得分配问题发生纠纷,多次协商未果,罗某某将李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某返还罗某某合伙本金86078.5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在判决履行期间向罗某某返还合伙本金,罗某某多次上门催要,李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2018年10月,罗某某迫于无奈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李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督促李某某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罗彪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某,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希望他可以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此外,罗彪多次到被执行人李某某住所地进行调查走访并在周边张贴了悬赏执行公告,同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就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父亲打来电话,称罗某某因突发脑溢血正在住院治疗,且已花费巨额医药费,希望法院可以尽快为罗某某执行到位案款,以便罗某某得到更好的治疗。
今年5月,罗彪接到举报线索,称被执行人李某某已返回射洪,立即传唤李某某到法院接受询问。李某某仍不愿主动履行案款,为此,法院对其司法拘留15日。拘留中,被执行人父亲主动找到承办法官,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父亲代李某某履行案款6.8万元了解此案。
6月15日,在收到案款现金后,罗彪法官便第一时间将6.8万元现金送到正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的罗某某手中。
病房里的人都情不自禁地被这一幕所触动,纷纷为射洪法院的执行法官点起了赞……。(师延兴全媒体记者贾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