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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当审判员审理一起贩卖少量毒品案
毒品再少 都要依法严厉打击
时间:2019-06-27 17:18:50  来源:

  “你长期吸食毒品,不仅害自己,同时也害及你的家庭,更危害社会……你小孩才小学毕业,他期望他的父亲是怎样的……希望你在服刑期间以及刑满释放过后,认真的悔过、改过,从灵魂深处去反省……”庭审最后,审判员杨清明对贩卖毒品被告人提出希望和教育。

  6月26日上午,县法院院长杨清明担任审判员审理了一起贩卖少量毒品案件,最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谭某与魏某(男,44岁)、王某(男,27岁)系朋友关系,均系吸毒人员。2018年10月16日下午13时许,被告人谭某在射洪县某地将少量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魏某、王某,获款人民币97元。同日16时许,被告人谭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向他人贩卖毒品,收取毒资的事实。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谭某在亲友的陪同下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射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冯毅全媒体记者贾明高)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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