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杜国容 全媒体记者 艾君) 早上6点集结警力,晚上11点23分完成羁押交接。射洪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连续作战17余小时,将三名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并按疫情防控期间羁押程序,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羁押至蓬溪县看守所等候法院判决,圆满完成逮捕任务。
据悉,2019年5月5日,何某某在射洪市太兴乡龙华村10组非法使用气枪猎捕白鹤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019年5月29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文某某在射洪市曹碑镇榨垭村非法使用气枪猎捕斑鸠12只、竹鸡3只,以上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射洪市森林公安局当场查获并立案侦查。2020年5月21日,经法院批准,射洪市森林公安局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实施逮捕。
自“打野”行动开展以来,射洪市森林公安多措并举开展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打击行动,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行动期间共办理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14件,切实保护了全市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国家三令五申,严禁以任何形式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但仍有人心存侥幸、无视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文某某、何某某三人顶风作案,非法持气枪对野生动物进行捕杀,严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身陷囹圄,给自身和家庭带来不可弥补的伤害。射洪市森林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对一切敢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震慑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筑牢辖区野生动物保护安全屏障,努力实现射洪鸟语花香,人与自然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