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覃利全媒体记者 郑蕾)6月18日下午,射洪市检察院首次对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除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外,听证会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并由派驻院纪检组派出纪检监察人员对听证会进行全程监督。遂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莲、员额检察官游筱主持听证会,两级院相关部门干警旁听观摩会议。
此次听证会涉及的张某河道砂石开采经营权合伙协议纠纷申请诉讼监督案件及李某因生命权纠纷申请诉讼监督案件,二案历经一审、二审、申请再审被驳回,且当事人对事实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射洪市检察院决定改变传统的书面审查办案方式,对前述二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主持人首先核实了申请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并告知了回避等权利义务内容。在信息核对无误基础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申请人陈述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其他当事人发表意见,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陈述和举证质证,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提问。听证会程序完整流畅,现场秩序良好。
听证会后,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和射洪市人民检察院两级院到会领导和干警立即召开了民事检察监督听证工作座谈会,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关于此次听证会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效果进行深入总结、学习。
射洪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贯彻落实遂宁市检察院关于强化公开听证工作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推进民事检察公开听证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公平正义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和“处理一案,教育一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