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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何去何从?法官调解为成长护航
时间:2020-06-28 17:27:19  来源:

  本网讯(杜宇琳全媒体记者袁田)6月16日,射洪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室赵晓娟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同时双方当事人还当场签署并互相宣读离婚承诺书。

  2019年4月,原告谢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周某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判决至今两人依然分居生活,夫妻感情未能和好。同年8月,谢某作为女儿周某甲的法定代理人,以周某甲名义起诉周某,要求其支付子女抚养费。经本院审理查明,判决被告周某支付从未付子女抚养费开始至审结时的抚养费,但判决后被告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相关义务。后谢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至今尚未执行完毕。

  2020年6月,谢某再次向本院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由于之前的抚养费案件就是赵晓娟法官承办,赵法官深知这是一个无法修复的家庭。同样作为一位母亲,当事人的女儿周某甲的健康成长成了赵法官最关心的事。

  从立案后,赵法官就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开庭当日,赵法官更是耐心劝解、明法释理,最终该案以调解离婚结案。同时,赵晓娟法官一并成功化解该案涉及的抚养费执行。“让双方当事人当场签署并互相宣读离婚承诺书,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承诺的形式能够让当事人积极、主动的履行义务,尽好父母的责任。”赵晓娟法官讲道。

  法官寄语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也是直接关系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只有家和才能万事兴。婚姻关系的妥善处理对下一代子女有很大的影响,一纸判决很容易,但是被动的履行义务远不如主动付出。曾以爱之名的夫妻,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时候,能够和平友好的分手,角色转化为共同抚养子女的家人,不仅能帮助孩子健康成长,也可为家庭疗伤,更可以促进社会和谐。

  编辑:许俊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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