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陈黎明 余晓兵 全媒体记者 艾君)为查明案件事实,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某棚改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5月7日,射洪市司法局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行政复议案件召开了听证会。
2021年3月,申请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不服被申请人射洪市自规局与第三人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要求撤销其出让土地的行为,向射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该案系某棚改项目,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住房保障问题。射洪市司法局依法受理该案后,于2021年4月21日决定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就案件听取了双方陈述的事实与理由、依据等内容,并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听证员归纳了本案的争议焦点:1.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是否明确?2.申请人提出的复议申请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3.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的时间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以上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通过听证审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进一步阐明了案件事实,为公正、公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打下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射洪市司法局将加快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进度,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倒逼行政机关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此次听证会,由市司法局两名工作人员及市政府法律顾问律师担任主持人和听证员,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了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