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郑沾容 徐治男 全媒体记者 艾君)5月24日,沱牌镇某村郭某与某建筑公司负责人陈某一同来到沱牌公共法律服务站寻求法律帮助。
经了解,陈某在该村的一路段承包运输砂石泥土,途中有泥砂掉落在路面,陈某安排工作人员对该处路面进行冲洗,因冲洗不彻底,导致路面更滑,5月2日,郭某从沱牌镇赶集回家,骑车途经该处摔倒受伤。事后郭某到沱牌中心卫生院就诊,要求住院治疗。陈某表示愿意承担事故相关责任,并主动垫付其住院期间的费用。现郭某已出院,双方就后续赔偿金额发生争议。
了解情况后,服务站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员根据相关赔偿标准和实际情况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并提出赔偿建议。一开始双方仍然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后,双方终于都作出了让步,达成一致意见。除去医院垫付的治疗费用3000元以外,陈某一次性给付郭某各种费用4500元。双方当场签订协议并进行了微信转账,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陈某和郭某纷纷表达感激之情,“在法律服务站就可以直接达成协议,方便又快捷,事情解决了我们就可以安心上班,各做各的事。”
射洪市司法局依托23个镇(街道)建立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有效快速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节省了时间成本,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群众真正感受“公共法律服务圈”的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