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进程,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到实处,太和镇于近日开展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明确职能,落实责任,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太和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同时规范了村级“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和监督机构;在坚持村级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统一委托代理,与镇“三资”办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后,镇“三资”办依照协议实行委托代理服务;锁定核实村级“货币”资金,在规定时间将结存余额存入村集体资金账户,各村实有的“固定资产”、“资源”、“债权”、“债务”以上季度余额,重新核实确认,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申报登记明细账余额,报镇“三资”办据实建账;做好村财务公开,坚持每季度在村(居)委村务公开栏将其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向全体成员如实公开,接受监督;加强村级“三资”运营管理,对以往签订的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监督合同履行情况以提高资产资源的收益率。
通过开展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阳光、高效,切实维护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周春芳 )